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购买我区绿阳汇城市广场、天辰府、宸泱府、辰锦府、香江枫景名苑、仁恒河滨花园、清河鸣翠府、绿城晓风印月、太湖郡府、新河湾花园、聚贤苑、文轩府、翠湖名邸、珺尚府、桃李春风江南里、星钻花苑、新景华城、龙泰花园、阳光嘉园19个楼盘新建商品住房的,给予购房网签备案合同总价3%的购房补贴,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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